2026年“3·15”金融教育宣传活动正如火如荼开展中,小康人寿聚焦“军人与军属”特殊群体,特推出“消保之声-3·15专刊”:祖国的“钢铁长城”—军人与军属必备的保险知识指南。
有一种安全感,叫“人民子弟兵”;有一种守护,叫“钢铁长城”。无论是在边疆哨所,还是在抢险一线,人民军队始终是国家安全与稳定的坚强后盾。
在国家不断完善的军人保障体系之外,了解必要的保险金融知识,用好用足国家政策与专属保障,是每一位军人及军属都应掌握的“必修课”。
一、三类必备保险,为你们“精准护航”
2012年,国家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建立起具有军人职业特色的保险制度。这是军人保障的“压舱石”,所有现役军人都应充分了解。
1. 军人伤亡保险
军人因战、因公死亡的,按照认定的死亡性质和相应的保险金标准,给付军人死亡保险金。军人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按照评定的残疾等级和相应的保险金标准,给付军人残疾保险金。
关键提醒:军人伤亡保险所需资金由国家承担,个人不缴纳保险费。
2. 退役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
军人退出现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国家给予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军人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与入伍前和退出现役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关键提醒:退役时,务必办理好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确保军龄“视同缴费”的政策落到实处。
3. 随军未就业军人配偶保险
国家为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建立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
关键提醒: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参加保险,应当缴纳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国家给予相应的补助。
二、金融知识小贴士:让保险“不白买”
1. 如实告知,避免理赔纠纷
军人及军属在投保商业保险时,应如实告知职业身份。部分商业保险对军人职业有特别约定,隐瞒可能导致拒赔。
2.用好政策,避免重复投保
军人伤亡保险、退役医疗保险等属于国家法定保障,个人无需重复购买同类保障。商业保险应作为补充,重点覆盖国家保障未及之处(如高额癌症用药、国际特药等)。
3.关注时效,及时办理
专属保险产品通常有办理时限(如防癌抗癌卡每年集中办理),务必留意官方通知,早办理早生效。
4.军属参保,注意衔接
军属在享受军队医疗优惠的同时,应积极参加地方基本医保,两者并不矛盾,而是互为补充。
军人,是祖国的钢铁长城;军属,是长城的坚实基座。国家用法律法规为军人构筑起保险的“四梁八柱”,社会各界用专属保障为军人家庭撑起“暖心伞”。
若有战,召必回;
若有险,保必赔。
这是保险人对“钢铁长城”最深情的守护。
—小康人寿总公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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