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教育宣传月丨小康消保之声:以案说险,如何保障消费者受尊重权?
发布时间:2024-09-10

典型案例
       客户李女士习惯方言交流,且年龄大了听力有所下降,故直接到某保险公司客服柜面办理业务。该保险公司客服人员直接用当地方言与其沟通,维护了李女士的受尊重权。

什么是受尊重权?
       “受尊重权”是指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享有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保障消费者受尊重权,保险机构应当履行的职责:
       1.保险机构应当尊重金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不得因金融消费者性别、年龄、种族、民族或国籍等不同进行歧视性差别对待。
       2.保险机构应当积极融入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优化网点布局,尊重老年人使用习惯,保留和改进人工服务,不断丰富适老化产品和服务。
       3.保险机构应当充分保障残障人士公平获得金融服务的权利,加快线上渠道无障碍建设,提供更加细致和人性化的服务。有条件的营业网点应当提供无障碍设施和服务,更好满足残障人士日常金融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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