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教育宣传月丨小康消保之声:以案说险,如何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发布时间:2024-09-10

典型案例
       客户易先生向证劵公司咨询炒股事宜,但证劵公司表示如果要了解股票信息、享受荐股服务,必须同时购买某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才行,证劵公司的行为侵害了易先生的自主选择权。

什么是自主选择权?
       “自主选择权”是指金融消费者享有自行决定是否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的权利。

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保险机构应当履行的职责:
       1.保险机构应当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充分尊重金融消费者意愿,由消费者自主选择、自行决定是否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
       2.保险机构不得强买强卖,不得违背金融消费者意愿搭售产品和服务,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
       3.保险机构不得采用引人误解的手段诱使金融消费者购买其他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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