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代理退保”黑产乱象频生,破坏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侵害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社会稳定产生不良影响。
反黑短剧《消保群侠传》:第三集《梁祝之山伯重生》,以家喻户晓的《梁山伯与祝英台》为蓝本,却跳出了传统哀恋的框架,把“反黑”主题巧妙植入,看似“魔改”,实则借古喻今,并凝练出三层寓意:
寓意一:诚信即人生“第二个身份证”,守护个人诚信,就是守护美好未来;
寓意二:黑产披上“科技”外衣,科技越智能,陷阱越精准,越容易跌入陷阱;
寓意三:“反黑”需要双向奔赴,当“消保群侠”共同振翅,才能让黑产无处化蝶,真正实现“保障金融权益,助力美好生活”。
视频来源:北京人身险反黑产联盟
反黑小贴士:
“代理退保”黑产涉嫌触犯哪些法律呢?
1.敲诈勒索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之规定,“代理退保”黑产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涉嫌敲诈勒索罪。
2.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之规定,“代理退保”黑产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涉嫌诈骗罪。
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之规定,“代理退保”黑产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