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5宣传日丨以案说险:强化“三适当”原则,增强理性投资能力
发布时间:2025-05-19

典型案例
       喜欢投资的曹先生想通过银行购买某款高风险保险产品,于是在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时,自主勾选了与自己情况不符的信息,导致测评结果为激进型并成功购买该产品。后因市场风险,该产品实际收益未达到预期,于是曹先生将银行诉至法院要求赔偿,但因银行尽到了 “卖者” 之责,法院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案例分析
       “三适当原则”是将合适的产品或者服务通过合适的渠道提供给合适的消费者,这意味着金融机构需结合消费者的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经验等因素,进行严谨的风险评估。上述案例中,就是因为未严格执行“三适当原则”而导致的纠纷。

风险提示
       “三适当原则”不仅是对金融机构提出的工作要求,更是为了有效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也应当严格遵守。
       1、理性评估需求:消费者应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和经济状况选择保险产品,充分了解产品的保障范围、保险金额、缴费期间、保险期间等关键信息,避免盲目跟风或被不实宣传误导。
       2、选择正规渠道:购买保险产品应通过正规渠道,如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营业场所或具有合法资质的保险中介机构,确保购买的产品真实可靠,避免上当受骗。
       3、警惕高息诱惑:消费者应转变观念,认识风险,明白资产管理产品已经打破刚性兑付,收益和风险成正比,摒弃片面追求“高收益”“零风险”的想法,理性选择适配保险产品。
       4、谨慎对待退保:退保会导致投保人失去原有的保险保障,还可能面临退保手续费等损失。在考虑退保时,一定要慎重,切勿被不实承诺迷惑,如不法分子以 “代理退保”“退旧买新” 等为由诱导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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