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3.15丨落实新政:关爱新市民,切实提升金融服务
发布时间:2023-03-13

       2022年3月4日,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2〕4号),要求银行保险机构针对新市民在创业、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重点领域的金融需求,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强产品和服务创新,完善金融服务,高质量扩大金融供给,提升金融服务的均等性和便利度,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新市民水平。

一、新市民范围

新市民主要是指因本人创业就业、子女上学、投靠子女等原因来到城镇常住,未获得当地户籍或获得当地户籍不满三年的各类群体,包括但不限于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等。

二、扩大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促进新市民创业就业

(一)加强对新市民创业的信贷支持。

将新市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

鼓励降低新市民创业融资成本

鼓励优化新市民创业信贷产品

(二)加大对吸纳新市民就业较多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支持吸纳较多新市民就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获得信贷资金

鼓励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完善与商业银行合作的转贷款业务模式

鼓励商业银行根据企业吸纳新市民就业情况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三)提高新市民创业就业的保险保障水平。

对新市民集中行业开展保险产品创新,加强与工伤保险政策相衔接

发展适合新市民职业特点的雇主责任险、意外险等业务

对风险突出的新市民群体扩大保险覆盖面

三、优化住房金融服务,满足新市民安居需求

(四)助力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

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支持

支持商业银行在保障性住房各环节提供专业化、多元化金融服务

引导信托公司依法合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

鼓励发展工程质量保证保险

(五)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支持商业银行保险机构助力政府部门,推动增加长租房源供给

支持商业银行为住房租赁企业提供信贷支持,降低住房租赁企业资金成本

鼓励开展与出租市场有关的保险业务,支持长租市场发展

(六)满足新市民合理购房信贷需求。

支持商业银行因城施策执行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鼓励商业银行审慎评估新市民信用水平,合理满足其购房信贷需求

(七)提升新市民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

鼓励商业银行加强与地方政府协作

畅通新市民住房公积金缴存渠道

(八)优化新市民安居金融服务。

针对过渡阶段的差异化金融需求,为新市民合理提供消费信贷产品

推广家庭财产保险,增强新市民家庭抵御财产损失风险能力

四、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助力新市民培训及子女教育

(九)支持新市民更好获得职业技能培训。

鼓励商业银行加强与政府合作,优化产品和服务,提供教育培训类金融支持,促进新市民提高技术技能。

(十)优化新市民子女教育金融服务。

鼓励商业银行落实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服务家庭经济困难的新市民子女就学

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发展针对新市民教育的保险业务

(十一)支持托育和学前教育发展。

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做好对新市民聚集区域托育机构的金融服务

鼓励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责任险和意外险业务,为新市民家庭学龄前儿童教育抚养解决后顾之忧

五、加强与政府部门合作,提高健康保险服务水平

(十二)充分发挥商业健康保险的补充作用。

鼓励保险机构加强与医保部门合作,开发不与户籍挂钩的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满足新市民健康保障需求

(十三)提升商业健康保险覆盖面。

支持保险机构针对新市民群体中短期工、临时工较多的情况,为新市民提供更加灵活的健康保险产品

鼓励保险机构主动对接新市民所在企业,提供灵活、实惠、便利的团体健康保险产品

加强商业健康保险品牌建设,提高新市民对商业健康保险的接受度

(十四)助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助力医保部门深入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进一步便利新市民就近就地就医

六、丰富养老金融服务产品,加大新市民养老保障力度

(十五)合理满足养老服务机构的融资需求。

加强对养老行业的支持,助力培养养老服务机构,推动增加养老服务供给,支持新市民在常住地就地养老

(十六)完善新市民养老保障金融服务。

配合地方政府推广新市民长期护理保险,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异地投保和快速理赔,满足新市民差异化养老需求

(十七)积极参与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建设。

引导理财公司研发符合相应特点的养老理财产品,拓宽新市民养老资金来源

支持保险机构针对新市民养老需求和特点,探索开发符合需求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支持商业银行研究养老储蓄产品,探索开展养老储蓄业务试点

七、优化基础金融服务,增强新市民获得感

(十八)提升基础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和可得性。

鼓励商业银行针对新市民流动性强的特点,优化账户开立、工资发放等金融服务

支持商业银行合理减免新市民各项费用

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完善服务设施,优化产品设计,更好满足新市民金融需求

鼓励为新市民提供更多样、更便捷的征信查询服务

(十九)助力保障新市民合法权益。

鼓励商业银行配合政府部门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

支持银行保险机构探索开发农民工工资银行保函等金融产品,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依法依规落实对民办教育机构、养老机构和住房租赁企业等机构的资金监管要求

畅通消费投诉渠道,完善纠纷化解机制

(二十)加强金融知识普及和宣传。

推动银行保险机构根据新市民特点设立公益性金融知识普及和教育专区,宣传讲解金融知识,

开展防骗反诈、防范非法集资等宣传教育,增强新市民金融反诈能力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