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新手段、新套路层出不穷。一些犯罪分子利用金融产品、金融科技手段,以“稳赚不赔”“高额利息”等为诱饵,借助网络媒介的放大效应,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给人民群众财产带来巨大损失,严重破坏了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
涉金融投资类的新型电信网络诈骗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贷款、征信类诈骗。诈骗分子冒充银行、电商客服或网贷平台工作人员,以个人征信出现问题为由建立联系。通过网络媒体、电话、短信、社交软件等方式发布“无抵押”“免征信”“放款快”等虚假网络贷款广告,引诱个人下载虚假贷款APP或登录虚假网站。随后以个人征信出现问题需要修复征信、贷款审核为由要求个人缴纳“保证金”“手续费”等各种费用。收到个人转账后,诈骗分子以各种理由继续骗取钱财或直接消失不见。
二、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诈骗分子冒充投资导师、金融理财顾问将个人拉入“投资”群聊,通过发送投资成功假消息或“直播课”骗取个人信任;或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个人确定婚恋关系,再以有“内部消息”“特殊资源”“稳赚不赔”等诱骗个人参与投资。以小额投资返利作为诱饵,不断引导个人加大资金投入,随后以“服务器异常”“操作失误导致账户冻结”等理由阻止提现,要求缴纳“保证金”“解冻金”等费用并迅速转移资金,造成个人大额财产损失。
三、“共享屏幕”类诈骗。诈骗分子以“提升信用卡额度”“取消名下不实贷款”“注销保险服务”“赠送礼品”等为借口,向个人发送短信或拨打电话,诱导个人下载指定的聊天软件、网络视频会议软件,并让个人开启软件的“共享屏幕”功能,以便诈骗分子“实时监控”个人手机、电脑屏幕,“指导”个人进行银行卡绑定、密码修改等操作,同步获取个人银行账户、密码、验证码等重要信息,甚至直接远程控制个人手机,从而盗取银行卡资金。
四、假冒身份类诈骗。诈骗分子以“网店客服”“营销推广”“招聘兼职”“婚恋交友”等为借口,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联系个人,采集发音、语句或面部信息。利用“换脸”“拟声”等技术合成个人虚假音频、视频或图像,模拟他人声音或形象骗取信任,以借钱、投资、紧急救助等借口诱导其亲友转账汇款,或提供银行账户密码等敏感信息,随后立即转移资金。
为保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强化反诈意识、提升反诈能力,湖南金融监管局提示广大群众:
一、不轻信。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信息甄别能力,对陌生来电、短信、网络信息保持高度警惕,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不随意下载陌生软件、注册陌生平台或添加陌生好友。树立科学理性的投资理财观念,不轻信免费赠送、保本高息、高价收购等“天上掉馅饼”的说辞,选择正规金融机构购买符合自身需求的金融产品。
二、不透露。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对个人社交账户的安全状况保持警惕,拒绝陌生人“共享屏幕”要求,避免无关人员操作本人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妥善保管身份证号、银行卡号、账户密码、验证码、个人生物识别等信息,避免因个人信息泄露造成经济损失。
三、不转账。不轻信陌生人的转账要求或诱导信息,不贸然向陌生人提供的账号转账汇款,不随意向无关账户转账打款。在转账汇款前,务必通过官方渠道、亲友核实信息的真实性,认真核对对方身份和信息,确保资金是转给真正可信任的人员或机构。
四、速报警。群众如发现自己陷入诈骗陷阱导致资金受损,或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应保存好聊天记录、通话录音、交易截屏等有关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同时,不可轻信网络上自称“网警”“黑客”等组织或人员,避免再次受骗。
文章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链接网址:https://www.nfra.gov.cn/branch/hunan/view/pages/common/ItemDetail.html?docId=1218752&itemId=1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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