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变更股东有关情况的信息披露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13

根据原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股权信息披露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变更股东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变更股东决议情况

1. 变更注册资本、变更股东决议议案概述

中法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召开二零二零年度第五次定期会议,会议正式审议《中法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方案》,并由董事会全体一致通过《关于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的决议》(中法人寿董字【2020】22号)。

公司增资前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下同),共有股东3家:鸿商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0%、北京人济九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5%、法国国家人寿保险公司持股比例为25% 。

公司拟新增注册资本28亿元。现有股东鸿商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参与此次增资,北京人济九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国国家人寿保险公司不参与此次增资,并拟将所持有全部出资额转让给鸿商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拟引入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贵州贵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增资扩股。

2.表决情况

董事会全体一致通过。

二、变更注册资本、变更股东的方案

1.增资规模、各股东增资金额

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当前2亿元增加至30亿元。鸿商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7.9亿元,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9亿元,青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9亿元,贵州贵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出资2.1亿元。

2.股权转让方、股权受让方及新股东情况介绍

股权转让方情况:

公司名称

法国国家人寿保险公司

北京人济九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850

2010/5/11

注册地

法国巴黎

北京

注册资本额

-

5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

章平镇

经营范围

业务领域包括人寿保险和资产投资与管理等。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受托管理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7、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营业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地经营活动。)

 股权受让方及新股东情况:

公司名称

鸿商产业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青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贵州贵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3/7/7

2011/12/16

2003/6/12

2004/9/16

注册地

上海

宁德

温州

贵阳

注册资本额

18181.82

万元

220839.97

万元

280000万元

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于泳

周佳

项秉雪

林毅才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形象策划(除广告),资产管理;计算机专业技术四技服务;计算机及配件,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系统、相关设备仪器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以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对外投资;制造、销售:金属材料、金属焊接材料、五金交电、汽车配件、电子产品、中低压阀门、五金管件、建筑材料;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不含小轿车);普通货物仓储;机械设备维修;计算机集成系统开发研制、工程安装(不含互联网);软件销售;信息(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投资管理咨询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汽车租赁、房产租赁;物业管理;自营和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冶金机械设备及配件(不含特种设备)设计、技术咨询、制造、安装、销售;钢结构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从事国产、进口梅塞德斯-奔驰、精灵(smart)品牌汽车销售、汽车配件、汽车用品以及品牌二手车经销置换;汽车租赁、汽车装饰、汽车清洗、汽车信息咨询服务、一类小型汽车整车维修;代理机动车辆险、人身意外险。)

           3.转让的股份数量(出资金额)、股权比例

法国国家人寿保险公司将其出资金额5000万元、北京人济九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其出资金额5000万元转让给鸿商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增资及股权变更前后股权结构对照表

股东

目前出资额
(亿元)

新增出资额(亿元)

此次退出出资额(亿元)

受让出资额(亿元)

增资及股转后

股本(亿元)

增资及股转后股比

鸿商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

7.90

-

   1.00

9.90

33.00%

北京人济九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0.50

-

0.50

 

0.00

0.00%

法国国家人寿保险公司(CNP)

0.50

-

0.50

 

0.00

0.00%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00

-

 

9.00

30.00%

青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9.00

-

 

9.00

30.00%

贵州贵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10

-

 

2.10

7.00%

合计

2.00

28.00

1.00

1.00

30.00

100%

 三、资金来源的声明

鸿商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我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津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投资中法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源于合法的自有资金,并非使用任何形式的金融机构贷款或其他融资渠道资金。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我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津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投资中法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源于合法的自有资金,并非使用任何形式的金融机构贷款或其他融资渠道资金。

青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我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津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投资中法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源于合法的自有资金,并非使用任何形式的金融机构贷款或其他融资渠道资金。

贵州贵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承诺:我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津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投资中法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源于合法的自有资金,并非使用任何形式的金融机构贷款或其他融资渠道资金。

 四、关联关系声明及逐级披露

鸿商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声明:经认真对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有关规定,我公司、我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股东、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股权代持或其他安排。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声明:经认真对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有关规定,我公司、我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股东、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股权代持或其他安排。

青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声明:经认真对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有关规定,我公司、我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股东、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股权代持或其他安排。

贵州贵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声明: 经认真对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有关规定,我公司、我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股东、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股权代持或其他安排。

股权结构披露情况

  

五、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上述变更注册资本及变更股东事项待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后生效。我公司承诺: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送邮件至iad@cbir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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